囊胚培养是否要做,不能仅仅看“成功率高”这句话,女同伴侣还需要将胚胎数量,供精安排,身份材料以及后续的使用计划放在判断中。
囊胚为胚胎继续培养至较晚阶段后形成的形态,一般为取卵后第五天或者第六天。
这个过程可以使实验室观察到哪些胚胎能够继续发育至囊胚阶段,但不能确保每一个受精卵都可以达成这一步。
如果取卵之后可以培养的胚胎本来就很少,全部等着囊胚可能没有胚胎可以移植或者冷冻。
若胚胎数量足够,继续培养可以帮助医生根据发育情况决定移植,但仍然要看年龄,卵巢反应,精卵质量以及实验室的条件。
因此,“做个囊胚一定会更好”并非是可以直接使用的结果。
女同伴侣要留意一个经常被忽视的选择,是谁的卵子和供精结合,以及将来是否准备让另一个伴侣负责妊娠。
同一个伴侣可能讨论使用一个人的卵子,或分阶段试用不同的方案,囊胚培养意义与风险也随胚胎数量而变化。
供精需要由经批准人类精子库以及有相应资质医疗机构进行,不能将个人联系的精源作为替代方式。
人类的精子库供精一般遵循双盲的原则,申请,匹配,使用,签署意见,都要按照机构流程来办理。
你们要事先问清楚,供精者的信息由谁来保管,是否在以后的时间里继续使用同样的来源,以及机构会派哪一个本人到场签名。
这个步骤不能仅仅通过陪同者的口头确认,身份证件,婚姻或者身份相关的材料和知情同意的文件,一般都要根据现行的规定和机构的审核要求来准备。
现行文件有明确的适用条件,证件核验以及伦理要求,但各地执行不同,具体需要看现行的文件以及机构面诊的告知。
囊胚培养之前,面诊时需要问清楚实验室采用何种培养和冷冻的流程,胚胎在培养中停止发育的时候如何记录与处理。
还要问一下,哪些胚胎可以被认定为可以冷冻、可以移植,胚胎的等级由谁来决定,是否会给你们写书面的记录。
胚胎等级指的是实验室对于形态和发育状况的描述,并不代表妊娠结果的确认。
有的宣传将“培养成为囊胚”直接说成“更易出生”,这种说法将一个实验室的阶段偷换为了最终的结果。

移植后仍需着床,妊娠检查及后续产检,囊胚培养也无法消除流产,未着床或其它妊娠风险
女同性伴侣尤其要关注胚胎使用权与后续安排。
如果一次生成多个囊胚,剩下的胚胎是否冻结、保存期限怎么算、续费或者到期之前由谁确定、停止保存要办理哪些手续,都应写入知情交流记录。
伴侣关系,婚姻状况或证件状况发生改变时,机构怎么重新核验,也应当当面问清楚。
这并不是预示你们将发生什么改变,而是防止多年后由于材料不一致而影响冻胚的移植,续存或处理。
有人将囊胚培养与胚胎植入前的遗传学检测结合起来宣传,但是两者是不同的环节,是否适用要看医疗与伦理流程。
检测不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也不能说做了检测就说一定有一个胚胎可以成功妊娠或者出生。
你们要区分培养到囊胚和选择某一种性别这两个问题,前者是培养的阶段,后者是严格的法律与伦理界限,不可以借助前者提出违法要求。
时间的成本也要计算进去。
从取卵,受精,到观察囊胚,实验室要连续记录下发育情况,如果培养结果不清楚,冷冻安排或者材料复核,移植时间或许需要重新调整。
异地就诊女同伴侣,需要预留复诊,签字,取精或者供精手续,胚胎冷冻确定及移植前检查之间的时间。
机构是否接受跨地区就诊,哪些环节需本人到场,不能仅听中介或网帖转述。
境外机构囊胚规则,供精制度以及亲子或者出生登记的安排可能不一样,跨境就医之前请自行确认当地法律和机构资质,本文不作为对任何境外的推荐或者背书。
我个人认为,最容易误解的是“多养几天就可以筛掉所有的问题”,因为囊胚时期只提供了一个发育观察的信息,不能代替完整的医疗评估。
决定前,你们可以带上既往的检查报告,用药记录,供精申请书和双方有效的证件。
面对医生直接问:“根据我们现在可以培养的胚胎的数量以及供精、证件的情况,选择囊胚的培养可能会增加一些机会,也可能失去一些,未形成囊胚后怎么处理?”。
请机构说清培养失败,冷冻保存,胚胎使用及本人到场签字的要求,然后根据你们可以承担的时间,风险以及后续计划做出决定。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并非医疗建议,跨境就医前需核实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机构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