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移植等待清单:拉拉家庭可供选择的几种做法比较
对拉拉的伴侣而言,由促排到移植需要先确定两件事情:谁提供卵子,以及谁负责妊娠,这两个角色是不是由不同的人来完成的,不能仅凭网络的经验。
目前国内辅助生殖需要在卫生健康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医疗机构开展,包括配偶身份,婚姻状况,供精以及知情同意等材料,一般需要根据现行文件和机构要求进行核对。
女同伴侣也面临一个问题,现行的文件和机构对证件,婚姻关系,供精使用以及胚胎移植的对象有什么要求,是否同意你们的安排,需要面诊后向机构说明,不能先按照“伴侣的关系”自行确定。
首先列出等待清单,身份证件,婚姻或者身份相关的材料,以往检查报告,用药记录,还有本人签名的知情同意的文件,都要在促排前问明白。
促排期间一般要遵医嘱回院抽血和超声,卵泡数量和激素变化影响后面安排,临时调用药物不代表过程失败。
取卵当天必须本人到场,麻醉,取卵,精液或供精,胚胎实验室的接收等,均需以机构安排及签署文件为依据。
第一种方法是取卵后试鲜胚移植,胚胎培养至机构认为可移植阶段后,在同一治疗期间安排移植;
它等待的时间比较集中,适合已经确定子宫内膜,激素水平以及胚胎状态都符合移植条件的人,但促排后激素波动,内膜变化或者医学风险可能会让医生建议放弃鲜胚的安排。
对于女同伴侣来说,鲜胚移植还存在一个易被忽视的前提,即取卵者与移植者是否能由两人分担,以及机构能否允许这样做。
第二种方式是全胚冷冻,取卵之后先进行胚胎培养与冷冻保存,待身体状况、内膜条件以及检查结果确定后,再进行冻胚移植
这种安排将取卵与妊娠分开,等待时间一般更长,也可能多出一个月经周期或者一段内膜的准备期。
它适用于避免促排后激素的影响,等待遗传学的检测结果,或者取卵者和移植者要分别协商时间的情况,具体原因还需要由医生根据检查来解释。
冻胚移植一般的准备方法是依据排卵规律的自然周期,还有用药准备的内膜周期,二者都要复诊监测,不能仅在移植日到来。

第三种对比,是同一个女人完成取卵与移植,或伴侣中的一个人取卵,另一个人妊娠。
前一种的医学资料相互衔接较为直接,后一种的安排在女同的家庭中常被称为共同的生育设想,但是它会同时遇上医学适应证,供精使用,胚胎归属,知情同意以及机构伦理审核等问题。
我个人认为,最容易被误解的是“胚胎是来自谁的,谁就一定可以移植”,由于实际操作受现行文件,证件要求以及机构伦理程序的约束。
如果你考虑由一个人取卵,另一个人移植,面诊时可以直接问:“按照现在适用的文件及贵机构流程,我们能不能由不同的女性分别做取卵和胚胎移植,需要哪些人到场以及签署材料?”
供精也不可以个人介绍或者私下的方式解决,境内应按照人类精子库及获批医院的流程申请,供精资料及匹配信息受到双盲等规则限制。
申请供精的时候,一般会有本人核验,知情同意,匹配记录,具体要谁到场,由谁签字,请机构写清楚清单。
等待清单中还要加入时间成本,促排监测有可能要多次往返,取卵当日不能仅凭普通门诊估计,胚胎培养,冷冻,复苏及移植日期可能会因实验室的结果而改变。
如果伴侣在异地,至少要事先问清楚哪些环节需要本人到场,哪些检查结果可以按规定使用,不能将网上看到的全程一次来院当作普遍的承诺。
胚胎移植一般为门诊操作,但移植前仍需核实内膜准备,用药时间,胚胎信息及身份材料,移植后还需按机构规定验孕及复诊。
成功率不可以用别人年龄,卵巢储备,胚胎情况或者移植方式套用到你们身上,公开统计仅反映特定的机构和人群,无法预测个人的结果。
费用项目还会随鲜胚,冻胚,复诊,保存与检测安排而变化,机构应当说明收费项目以及可能出现的追加环节,任何包成功的说法都不可信。
如果你们发现境外的机构提供了伴侣分工或者供精方案,也要单独查询当地法律与医疗资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不一样,跨境就医之前请自行核对当地的法律和机构资质,本文不代表任何境外的推荐或者背书。
去面诊之前,建议你们将两人的证件,以往检查,用药以及手术记录按照时间进行整理,并将“谁取卵,谁移植,选鲜胚或冻胚,供精由谁办”写成四问题。
真正进行促排前,首先需要机构说明每种方案的等候时间、取消的条件、需要到场的人以及需要签名的文件,然后依据现行规定及你们的身体状况做出决定。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并非医疗建议,跨境就医前需核实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机构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