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血兄弟姐妹如何实现?新手伴侣可以选择的几种做法比较
对于女同伴侣而言,先说清楚“全血缘”,才不会误以为同一供精者是同一父母的组合。
一般所说全同胞的兄弟姐妹,就是两个孩子由一个卵子的提供者和一个精子提供者提供遗传物质,怀孕和分娩人可以不一样。
女同家庭的常见设想有三种,实际是否能进入境内的医疗流程需以现行文件及机构面诊时告知为准
一种方法是由同一个伴侣提供的卵子,使用同一个供精者的精子,分别生成两个胚胎,然后由她自己或者另外一位伴侣负责妊娠。
这样的出生两个孩子,在遗传学上是同一对遗传源的全同胞,提供卵子的人和两个人都有遗传关系。
如果两个胚胎同时由两个伴侣怀孕的话,妊娠的经历可以不一样,但不会影响胚胎形成时的确定遗传关联。
这条路最容易被忽视的是,“谁提供了卵子”与“谁怀孕了”不一样。
另一种方式是两个伴侣各自产卵,然后使用同一个供精者的精子。
两个孩子共享供精者的一部分遗传物,但由于卵子的来源不同,一般是同父异母的一种半同胞关系,不能用全血缘的兄弟姐妹来解释。
这对想要让两个伴侣都和孩子有遗传关系的家庭更贴近实际需求,但是它回答的是共享一方的血缘,而不是标题中全血缘。
同一个供精者也不代表你们可以自己指定或者长期占用某一供精者。
境内的人类精子库一般采用双盲管理,供精者和受精者不直接接触,申请、匹配与使用需要由有资质精子库和医疗机构来完成。

你可以当面问问,如果同一家庭分期生育的话,机构是否可以在合法范围内申请一个供精者,匹配的结果由谁来确认。
还有一种方法,是用同一批次的多个胚胎,分批移植给一个或两个伴侣。
只要是这些胚胎是来自同一个卵子的提供者以及同一个精子的供应者,它们的遗传关系是全同胞的,胚胎保存的时间和移植的先后不会影响它们的血缘关系。
但是胚胎是否能够冷冻保存,复苏以及移植需要实验室与临床团队进行判断,不能将“同一批”视为出生结果已确定。
如果卵子是供卵者的话,相关服务还涉及到供卵的适用条件,伦理审查以及机构管理,不能将网络供卵广告视为正规途径。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根据现行文件规定,境内辅助性生殖技术由获准开展该项目医疗机构进行实施。
机构一般会核对身份证、婚姻或者配偶的状况、医学检查的资料,并安排了知情同意和签署的环节。
对配偶身份,单身状态,精源使用及胚胎处置,女同伴侣不可仅凭网上经验决定是否办理,具体要求取决于现行文件,当地执行及机构面诊。
需本人到场的一些环节,常见有建档核验,术前谈话,取卵或者移植前确认,知情同意签名,不能默认为伴侣代办所有手续。
时间的成本也要计算在内,检查结果有效期,促排,取卵,培养,冷冻与复苏移植有可能分为不同周期,同一供精者后续匹配也未必能按你们期望的日期来完成。
材料最好事先准备好,包括双方的身份证件,机构需要的婚姻或者身份材料,既往的检查报告,用药记录,以及有关卵子的来源、精源的使用和胚胎的归属的书面通知。
我个人认为最容易误解的是“一个供精者”这四个字,因为它只是说明孩子共有一个遗传来源,不能代替同一个卵子来源的条件。
面诊时可直接问:“如果我们想要两个孩子达成一个卵子来源和一个精子来源全同胞关系,贵机构现在按照什么样的材料、签署以及伦理审核程序办理,哪些环节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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