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血亲兄弟姐妹如何实现常见误区, Les情侣中几个
首先说明一下结论:两个孩子同时使用同一个供精者精子和两个女同伴侣的卵子,孩子之间一般是同父异母半同胞关系,并非遗传学上的全同胞姐妹。
全血缘并不是辅助的生殖文件中的标准分类,日常讨论中一般指两个孩子有一对遗传学方面的父母。
因此,决定了兄弟姐妹的血缘关系的关键,是卵子与精子是不是来自同一个遗传来源,谁怀孕,谁分娩不会改变这种遗传关联。
对拉拉的伴侣而言,最常犯的错误是将“同一供精人”理解为“同一父亲人”,并将两个孩子视为全血缘兄弟姊妹。
供精者一样,只能够让两个孩子分享一些父系的遗传信息,卵子的来源不同,孩子之间还是半个同胞。
如果你们想要两个孩子有同一个遗传学父母的来源,一般需要同一个女人提供卵子,并使用同一个供精者精子产生胚胎。
之后胚胎可由提供卵子女性怀孕,也可由另外一位女伴侣负责妊娠,但是是否可以这样安排,取决于医疗机构资质,现行规定,医学评估及知情同意。
这里还要区分三个身份,提供卵子的是遗传学的母亲,怀孕分娩的是妊娠与分娩者,日常共同照顾孩子的人可能是另一个家庭成员
这三个角色可以一个人承担,也可以两个女人分别承担,不能仅以“谁生的”判断孩子是不是全血缘。
同一个女人连续取卵,得到的多个卵子并非同一个卵。
只要精子的来源相同,卵子来自于不同的细胞,生出的孩子仍然是半同胞的关系。
反之,如果同一个女人提供卵子,两个胚胎同时由她和伴侣生育,孩子可以在遗传学上是全同胞,但是妊娠者的不同会导致孕期管理,胚胎移植以及机构审核等具体问题的出现。
我个人认为,“同一个供精者就是全血缘”最容易被误解的一条,因为供精者的信息一般不会对接受者公开,家庭只能依照正规流程进行匹配,不能以私人承诺来验证所谓的“同父”。”

境内供精一般需经批准人类精子库进行,采用双盲原则,接受者不得向个人购买,交换或者指定获得精源。
精子库以及辅助生殖的机构将按照规定进行申请,筛查,匹配以及使用管理,具体可获取的信息范围请以现行文件及机构通知为准。
女同伴咨询的时候,还会遇到另外一个问题:现行的辅助性生殖制度一般是按婚姻关系,医学指征,身份材料以及双方的知情同意来设计流程,女同性恋的伴侣是否受理,需要什么证明,各地执行不同。
这不适合通过网络帖子来判断。
面诊时机构可要求核对身份证件,婚姻或者身份相关资料,以及以往检查资料,并分别签署知情同意与医疗文书。
谁提供了卵子,谁接受了促排,谁承担了移植和妊娠,都需要本人来确认,不能由伴侣替代完成所有手续。
检查也不可以只做一个人。
提供卵子的人一般需要做卵巢储备,感染性疾病及其他生殖方面的评估,计划妊娠者需要做适合的移植和妊娠检查。
如果想让一个人取卵,另一个人怀孕,双方月经周期,胚胎培养的结果以及子宫条件都需要纳入计划,取卵,受精,培养,冷冻保存与移植间可能会隔一段时间
胚胎是否冷冻,何时移植,需要保存多长时间,也要依据实验室记录及医疗计划来执行,不能将“同批胚胎”简化为已确定的两个儿子。
还有人将同卵双胎视为实现全血缘的兄弟姐妹方法,但胚胎分裂是自然或者实验室处理时可能产生的特殊结果,不能按需要稳定安排,也不应将其视为家庭生育的计划。
如果你们只是想让两个孩子有相同的供精背景,使用同样的供精者仍然要考虑精源是否可以使用、匹配的规则以及机构受理的条件,不能自己指定或者跨部门调取。
如果你们在意两个孩子都和其中一个伴侣有遗传关系的话,面诊时可以直接问:“按照目前的受理条件,我们能不能由同一个女人提供卵子,分别安排两个胚胎移植,另外一位伴侣负责其中的一次妊娠,需要什么证件和本人在场签署什么文件?”
带齐身份证件,既往病历及检查报告,先问清遗传关系,妊娠分工,精源管理及材料清单,再决定是否下一步。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并非医疗建议,跨境就医前需核实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机构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