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共同参加的生育方案:两位妈妈能选择的几种做法比较
对于女同伴侣而言,两个人一起生育,至少有三种含义:一个人提供卵子,一个人完成妊娠,另一个人参与照护;一个供卵,一个供胚胎移植与妊娠;两个人分别完成了各自的取卵,胚胎移植以及孕育。
这些安排在医疗步骤,身体负担,遗传联系以及境内是否开展等方面都不能混淆。
最直接的途径是由一个妈妈取卵,胚胎培养之后仍然由她自己移植与怀孕。
她负责促排卵,取卵,胚胎移植及妊娠过程,另一位妈妈能参加检查陪同,生活照护以及共同决定,但一般不会因此而失去遗传关联。
对于身体条件好的人,希望减少两人同时进行治疗的人而言,这条路径医疗环节比较集中,沟通对象也比较少。
它仍然需要病史询问,基础检查,促排用药,取卵,胚胎培养与移植,时间受月经周期,检查结果及胚胎情况的影响。
第二种通常被称作共同生育或互惠性体外受精,一位妈妈产卵,另一位母亲负责移植与妊娠。
这样安排的时候,卵子提供者和怀孕者分别进行不同的阶段的检查,胚胎还需要在实验室进行培养与冷冻或移植。
两个人都面临就诊安排,知情同意与身体风险,取卵者负担穿刺取卵的风险,妊娠者负担移植和孕期的风险。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孩子和一个妈妈有遗传关系,和另一个母亲有妊娠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两个人一起提供遗传物。
我个人认为,这一条最易被网上说法误解,因为“共同育儿”常被说成是两个女人共同贡献的基因,现有的常规辅助生育技术不支持这种说法。
第三种:两个人分别用合规的供精来完成自己的助孕与妊娠,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隔一段时间进行。
这种做法表示两个独立的医疗程序,不能将一个取得的卵子和另一个身体自动合为一个胚胎;
如果你想让两个孩子同时和两个妈妈有遗传关系,还要分别评价卵巢储备,年龄,既往病史以及妊娠风险,不能用其中的一个检查结果代替另一个的检查。

供精过程要特别小心。
境内合法供精需经批准人类精子库和具备辅助生殖资格的医疗机构,精源不得私下购买或交换或直接获取。
现行文件与技术规范重视供精的身份保密和双盲管理,申请,匹配,使用及签署文件一般由精子库和医疗机构按程序完成。
婚姻状况,配偶身份,证件材料及知情同意的要求,现行规定一般会被列入受理审核,女同伴侣或者单身女性具体受理方法还要看当地的执行和机构的告知。
因此,不能仅从网上的案例来判断你们是否能在境内开展,也不要先付费再去问证件的问题。
一般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婚姻或者身份相关的材料,以往的检查及手术资料为准,具体清单请以面诊机构的书面或现场通知为准。
涉及取卵,胚胎培养,移植的决定,一般需要相关人员到场核实身份并签署同意书,不能仅由伴侣代为办理。
如果选一人取卵,另一人妊娠,需提前问清两人分别需签哪些文件,谁为医疗记录中治疗对象,胚胎保存与使用决定是谁确认的。
境外一些国家和地区提供互惠性体外受精,但是法律对于同性伴侣,单身女性,供精,胚胎归属及出生登记规定不同。
跨境就医增加了签证,往返,翻译,复诊以及妊娠后回国的时间成本,境外出生的文件不代表自动解决了境内身份与亲子关系的问题。
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不一样,跨境就医之前请自行核对当地的法律和机构资质,本文不作为任何境外的推荐或者背书。
比较方案的时候,先写下“谁取卵,谁怀孕,是否两人均接受治疗,供精从何处进入流程”这四个问题,然后逐一询问。
面诊的时候可以直接问:“按照目前的规定和你们受理的要求,我们计划一人取卵,另一人移植,需要什么证件,谁必须到场,供精和知情的同意分别由谁签署?”
将检查报告,以往用药记录,手术记录及证件原件带好,要求机构说清每个环节资质及时间。
最后的选择应该是在现行文件,医学评估以及你们可以承担的身体和时间成本上,而不是网络案例或者“包成功”宣传。
本文仅作为公益健康的科普,并非医疗建议,跨境就医前需核实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机构的资质。